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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青年干警争做“活字典”“智多星”
来源:人民法院报 黄强 张丽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作者:
法律适用“活字典”定分止争“智多星”


 

——山东淄博中院青年干警的共同追求


  “此案对全市解决类似问题,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今年3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青年法官陈磊成功协调了一起涉访行政案件,最终促成了案件和解撤诉。该案的审理情况呈报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后,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给予充分肯定。

  “在行政庭工作这三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专业性是法官树立权威的最有力武器,有了它,就算面对再棘手的案件,我们也能够保持自信、从容、淡定。”陈磊2009年从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来到淄博中院开始了她的法官梦。3年来,她一方面注重在实践中积累审判经验,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及各类社会知识的学习。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那种很认死理的性格,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已是维权方面的专家,在百度都能搜到。”陈磊介绍着她曾经遇到的一位当事人,那时,她参加工作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在认真听完当事人的观点后,出于一点学生气和同样较真的性格,陈磊旁征博引一一纠正了当事人的错误逻辑和错误认识。没想到,这个当事人一下子低调了很多,对陈磊的态度也变得十分尊敬,并主动要求把诉状拿回去修改。当时陈磊还是一名书记员,但这位当事人出于对她专业知识的信任,后来再到法院时就直接要求找她谈。这个经历让陈磊认识到,一旦在专业性上获取了当事人的信任,再从情感上做工作就容易多了。

  《改良与突破:行政不作为之司法控制探究》、《困境与突围:笃思房屋所有权登记引发的民事、行政关联诉讼》……3年来,陈磊结合审判实践和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撰写了近30篇论文、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并有多篇文章在上级法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

  淄博中院目前在职干警228人中,35岁以下的66人,占总人数的29%,其中大部分是近几年通过招考进入法院工作的学生。“青年干警是法院工作薪火相传的关键,在工作实践中一定要努力争当领军人物,做法律适用的‘活字典’、定分止争的‘智多星’。”中院院长刘亚宁对他们寄予厚望,并采取多项措施,帮助青年干警尽快成长成才,成为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

  “青年干警刚刚从学校步入社会,思想还比较单纯,又从事‘高风险’的法官职业,稍有不慎,极易被一些所谓的‘新锐声音’、‘新兴观念’左右思想。只有不断加强科学理论的学习和实践,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牢牢把握人生航向,为审判事业奉献聪明才智。”淄博中院政治部主任彭兆胜介绍了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

  为强化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淄博中院还先后开展了新进干警到基层法庭、信访部门锻炼,“典型带动”、“法官教法官”等一系列活动,并为每一位干警建立了司法能力档案,有效引导青年干警立足岗位成长、成才,一批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青年干警正在成为所在部门的业务中坚。

  在淄博中院,像陈磊这样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扎扎实实积累审判经验的青年干警还有: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0%的民三庭法官陈燕萍,撰写的《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得到淄博市委、市政府多位领导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的刑一庭法官赵磊……争做法律适用的“活字典”、定分止争的“智多星”,已成为淄博中院青年干警共同的追求。

  “我们已经把法官的名字,写进了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心中,我们已经把飞扬的青春,绘入了淄博‘十二五’建设的绚丽油画……”青年干警的朗诵激情澎湃、振奋人心。